習近平不能下vs.胡錦濤不能說
日期:2022-10-27
作者:桂宏誠
日前新華社發布「黨的新一屆中央領導機構產生紀實」專文,提到「黨和國家領導職務不是『鐵椅子』,符合年齡的也不一定當然繼續提名…能上能下,樹立新時代鮮明用人導向」。其中的「能上能下」,顯然是針對李克強和汪洋未能續任政治局常委的說詞。然而,習近平已不符年齡,卻仍坐上鐵椅子不能下,這不僅是新華社專文自打嘴巴,也似乎是胡錦濤有話要說,結果卻被「移請」出會場的原因。
九月初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「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」,不少論者認為這是李、汪「能下」的依據。然依據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」第三條「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領導幹部應當進行調整,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」規定,「能下」是針對職期尚未屆滿前的「拔官」,並非屬於「換屆」時的不再能上。
值得注意者,「能上能下規定」在二○一五年發布試行時,是由中央政治局審議批准,今年發布正式施行的新版本,則是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修訂。同時,舊版中原有「要嚴格執行幹部到齡免職(退休)、任期屆滿離任等制度規定」及相關規定,都已經不復見於修訂後新規定中。
儘管舊或新的「能上能下規定」都明定「重點是解決幹部能下問題」,但刪除上述條文後的新規定,實質上卻是為習近平解決了「不能下問題」。然而,目前仍應有效的「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」第三條「黨政領導職務每個任期為五年」,第六條「黨政領導幹部在同一職位上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,不再推薦、提名或者任命擔任同一職務」,恐因習破壞制度而失效。
早在一九六二年十一月,鄧小平就指出中共幹部存在「能上不能下」弊病,但在文革結束成為實質領導人後,為了讓年輕人來為中國現代化打拚,才終於廢除學習自前蘇聯的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。因此,鄧小平說「能上能下」就是以建立退休制度為核心與表徵。
中共制定「推進」能上能下的規定,是因已有讓領導幹部做事不必擔憂「五日京兆」的職期保障,而進一步對在職期間發生不適任情形訂出「能下」規定。然而,李、汪在廿大出局是換屆,並不適用「能上能下」,對他們提到這名詞,反而諷刺習近平的不能下。
(本文原刊於聯合報民意論壇,111年10月27日,版1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