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透視/中間選民vs.公民投票
日期:2021-12-19
作者:楊泰順(文化大學政治系教授)
公民投票制度起始於十九世紀末的民主國家,當時引進此制度,乃為了對抗政黨壟斷議題的設定,使得人民能真正當家作主。倡議者認為,公民原本具有客觀理性的思辨能力,但在政黨制度下,好的政策常因政黨私利而難以提出,使得公民無從選擇,故期許透過公投突破政黨桎梏。侯友宜說,公投應讓人民展現「自主意志」,而不是「填鴨式圈叉題」,是當初倡議者的初衷。
但當政黨認同與競爭,已成選民內化的價值後,公民是否還能跳脫政黨框架,進行客觀與理性思辨,恐怕不無疑問。公民若在投票時還是依附政黨號召,所謂「自主意志」便成了鏡花水月。公民投票因此淪為政黨競爭的延長賽,而非公民表達自主意志的平台。例如,丹麥國會允許少數黨在表決失利後,可以將法案交付公投,便明顯將政黨的競爭延伸到國會外。
台灣自有公投以來,公投便「從來就是」政黨競爭工具。這次公投前民調顯示,選民的抉擇與其政黨偏向高度相關,可見表面上交付公民決定,選民想的卻還是政黨對決,藍綠對立的態勢下選民思辨的空間仍然有限。
公投既然成了政黨競爭的新回合,把公投「搞得像選舉一樣的對立、衝突」,便不足為怪。如同候選人的競爭,政黨間實力若差距不大,勝敗關鍵便取決於中間選民的抉擇。故而,選戰的激烈程度往往與中間選民的比例成正比。選人的選舉中,由於各方努力催票彼此相互牽制,拉攏中間選民還會顧及黨的形象,避免操作過當嚇跑自己的基本盤。但在議題競爭公投中,由於無涉政黨輪替,選民又缺乏與候選人情感聯繫,政黨操作手法更無所顧忌。
美國的中間選民僅占公民約一成;歐陸實行比例代表的多黨制,中間選民比例只會更低。有限的中間選民比例,使這些地區進行公民投票時,政黨不必過於張揚,縱然不是平靜無波,也很少捲起千堆雪。
但台灣則不然,根據最新民調顯示,認同民進黨的選民約二成四,認同國民黨的二成二,沒有政黨認同或不表態的中間選民則高達四成四。稍具常識的觀察者都可以看出,中間選民是勝負關鍵。
侯友宜為爭取這多數選民認同,選擇拒絕表態;但藍綠兩黨又何嘗不是為了爭取這些選民,使出了渾身解數?
有些人或許認為,中間選民較為客觀理性。但學者長期觀察發現,中間選民多屬政治冷感,對政治訊息不敏銳。為了激發這些選民出來投票,原屬民生議題的公投,竟被掛上抗中保台,甚至愛不愛台的標籤。不僅政府不再謹守行政中立,過程也充滿謊言、汙衊、造假、威嚇。有人或許堅信選民眼睛是雪亮的,但中間選民偏偏就是對訊息不敏銳,這使得議題的論辯與事實,在整個過程中只是龍套與過場,因為中間選民不在意這些。
公投勢將成為台灣政治生態的一部分,未來若持續與大選分開舉辦,可以想見政黨對立與競爭將更為緊張。在特殊的選民結構下,台灣每次的公投勢必都是小黨的復仇者聯盟,社會只有更加被撕裂。政黨惡鬥會使更多人不願表態支持政黨,但更多的中間選民,則只會造成台灣民主更為浮動。或許,這便是台灣民主的特色。
(本文原刊於聯合報110.12.19民意論壇)